【通知公告】优化退费流程,高效便捷“超给力”

为了加强医院内部管理,切实保障广大患者的切身利益,依据《医师法》、《医院财务制度》、《医院会计制度》、《医院财务管理制度》等相关规定,上地医院修订了门(急)诊退费流程,大幅提升就诊环节流畅性,切实做到“向前一步”以增强患者满意度。

 ● 退费流程

1、医事服务费退费

(1)未就诊者,当日持挂号条(及发票)、身份证或医保卡,在收费窗口办理退号、退费。

(2)当日已就诊或非当日挂号凭证,不予办理退号、退费。

2、药品退费

(1)已交费未取药者,由开具处方医生填写《北京市上地医院门诊退费单》,以下简称“退费单”,写明药品名称、剂量,退药原因并签字确认,患者携带所有单据到门诊咨询台审核盖章,药房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,在收费窗口办理退费。

(2)已取药者,不予办理退费。

3、门急诊检查、检验、治疗退费

(1)已缴费但未进行检查、检验、治疗者,开单医生填写退费单,患者持相关单据到门诊咨询台审核,咨询台与相关科室核实确认需退费项目未做,给予签字盖章,患者持付款凭证及发票、退费申请单、处方到收费窗口办理退费。

(2)如已经完成检查、检验、治疗者,不予办理退费。

 ● 退费方式

退款原则上按原路返回至支付账户,若超出了银行规定的退回时限,银行系统无法查到交易号,只能采取现金退费或银行转账退费。

 ● 退费时限

除医事服务费需当天办理退费外,其他项目须在当年内(自然年)办理退费手续,逾期不予办理。


温馨提示

1、退费诉求需符合医疗原则、医保政策及财政票据管理规定,如违反医疗原则及相关规定者,一律不予办理退费。

2、退费相关单据要求病人姓名、收费项目、金额相符,退费理由充足。

3、跨年退费因涉及到医保基金起付线问题,可能会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,请您尽量不办理跨年退费



供稿:院办

编辑:党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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